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17.47元/股(该价格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9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9%,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2.2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4.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7,092.3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回购相关说明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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