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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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