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纪金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投票选举,一致同意选举纪金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第三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人员构成如下:
(1)选举纪金树、林庆松、汪国清、梅琳、吴瀚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纪金树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即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汉国、梅琳、林庆松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李汉国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即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梅琳、李浩挺、纪金树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梅琳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即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李浩挺、李汉国、纪金树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李浩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即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纪金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喜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郎丰平先生、张捷先生、李明崽先生、纪冠丞先生、纪冠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康昌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周怀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有序运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投票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周怀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汪国清先生、吴瀚先生、郎丰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汉国先生、李浩挺先生、梅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于公司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二) 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纪金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同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李汉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怀国先生、夏博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周怀国先生、夏博楠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宋建坤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 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周怀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纪金树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郎丰平先生、张捷先生、李明崽先生、纪冠丞先生、纪冠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喜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张捷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四、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聘任康昌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康昌煜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 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吴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工先生、朱崇强先生、周世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王林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胡成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电子信箱:hpxc@hungpai.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纪金树先生简历
纪金树先生,1964年5月生,中国台湾籍,专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至1984年龙华技术学院大学化学工程系毕业;1984年至1986年服兵役两年;1987年至1990年就职于神洲鞋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0年至1992年就职于陆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代表;1992年至1994年就职于东莞冠杰公司,任经理;1996年至2017年就职于东莞鞋材,任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还担任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董事、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董事、富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宏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金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郎丰平先生简历
郎丰平先生,1964年9月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至1987年部队服役,士兵;1988年至1993年就职于江西电化厂聚氯乙烯车间,任工段长;1994年至1997年就职于江西电气厂气体分厂,任主任;1998年至2018年就职于东豪气体,任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就职于嘉柏新材,任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丰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3%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张捷先生简历
张捷先生,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江西洪都集团公司,任职员;2000年12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员、证券部部长;2009年1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年5月至2013年7月就职于江西绿滋肴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1%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李喜勇先生简历
李喜勇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监察室主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厦工中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等职。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喜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李明崽先生简历
李明崽先生,1967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2012年9月就职于江西嘉柏新材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职务);2012年10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任销售经理(职务);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的董事、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纪冠丞先生简历
纪冠丞先生,1992年10月生,中国台湾籍,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6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冠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纪冠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纪金树先生为父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纪冠安先生简历
纪冠安先生,1997年06月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毕业于辅仁大学化学所,高分子化学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质量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冠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纪冠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纪金树先生为父子关系,纪冠安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纪冠丞先生为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康昌煜先生简历
康昌煜先生,1987年4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部队服役;2020年8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公司法务部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法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昌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夏英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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