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1,8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56%。最高成交价格为9.1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6.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1,012,009.4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2,500万股(含)且不超过5,000万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5、2023-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2023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1,8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56%。最高成交价格为9.1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6.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1,012,009.45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回购股份2,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01%,支付的回购金额为14,539,099.4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1,377,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8,593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043%。
未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23,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08200%。
一、旗滨转债的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换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调整为12.8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起调整为12.0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由于公司于2022年7月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前次回购剩余股份2,823,592股实施了注销,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2日起价格调整为12.01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最新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7日起调整为11.76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旗滨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7,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59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022%,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1,941股的0.00002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1,377,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8,593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043%;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1,941股的0.00404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23,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08200%。
三、股份变动情况
四、控股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2,683,501,941股的25.383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4,609,401股,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2,683,501,941股的40.4177%。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旗滨集团”或“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相关公司(旗滨集团及旗滨集团子公司除外)部分符合条件的员工实施相关期权计划,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持有旗滨集团的部分股票。为此,俞勇先生后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宁海旗精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精”)内部转让其所持的公司部分股票,合计不超过12,9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将增加宁海旗精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的公司股票转让事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俞其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公司股票转让事宜存在具体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
一、内部转让公司股份计划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旗滨的告知函,为提升其业务的技术研发、技术创新能力,拓展业务市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福建旗滨拟对其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相关公司(旗滨集团及旗滨集团子公司除外)部分符合条件的员工实施相关期权计划(期权计划拟授出期权的行权标的为宁海旗精的份额,宁海旗精将持有旗滨集团的部分股票)。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拟在相关期权计划顺利落实、推进的前提下,于2024年7月-2027年12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批向新增的一致行动人宁海旗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12,9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
宁海旗精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0月20日设立。福建旗滨为宁海旗精的普通合伙人,故宁海旗精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股股东福建旗滨以及俞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前,俞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1,423,500股,福建旗滨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俞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12,92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4,609,401股,持股占比为40.42%,本次新增的一致行动人宁海旗精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票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后,俞其兵先生、福建旗滨、俞勇先生、宁海旗精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1,084,609,401股,占比40.42%。公司本次股票的转让,系公司股票在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俞其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和表决权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化。
二、内部转让公司股票计划主要内容
1.拟转让股份来源:俞勇先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持有的公司股票
2.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3.拟转让原因: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及关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4.拟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5.拟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6.拟转让期间:2024年7月-2027年1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2,9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
8.拟受让公司股票的对象:宁海旗精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将根据福建旗滨相关期权计划的具体进展情况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具体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相关主体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公司内部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化。
4.宁海旗精通过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受让的旗滨集团股票,将与俞其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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