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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4-002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4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所需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升荣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于兰英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高管共9人出席了会议;公司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江志纯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类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00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维剑、喻湘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 2024-003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朱钢董事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11名董事,其中4名董事尚需获得金融监管机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第九届董事会沈永明独立董事按要求继续履职,因此,目前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8名。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谢宁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谢宁董事长任职期限自金融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谢宁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之前,董事会同意指定执行董事朱钢先生代为履行本公司董事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谢宁董事长获得金融监管机构任职资格批复之日止。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和监管部门关于ESG方面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完善本公司ESG业务经营和管理的机制,现将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名单为:谢宁先生、朱钢先生、杨伯豪先生、陈峥女士、孙玮先生、徐益民先生、廖定进先生,谢宁先生为主任委员。

  谢宁先生、孙玮先生、廖定进先生将在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为:朱钢先生、俞红海先生、吴弘先生,朱钢先生为主任委员。

  吴弘先生将在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名单为:强莹女士、余瑞玉女士、吴弘先生,强莹女士为主任委员。

  吴弘先生将在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名单为:俞红海先生、强莹女士、余瑞玉女士,俞红海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名单为:余瑞玉女士、陈峥女士、孙玮先生、强莹女士、俞红海先生,余瑞玉女士为主任委员。

  孙玮先生将在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名单为:吴弘先生、杨伯豪先生、徐益民先生,吴弘先生为主任委员。

  吴弘先生将在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 关于聘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钢先生为本公司行长,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 关于聘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文凯先生、陈谐先生、宋清松先生、江志纯先生、陈晓江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职业经理人),米乐先生为法国巴黎银行派驻副行长,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谐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需获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核准。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聘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钢先生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聘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志纯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姚晓英女士、蔡傲然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关于聘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余宣杰先生为本公司首席信息官,朱峰先生、徐腊梅女士为本公司业务总监,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主要简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

  相关人员主要简历

  谢宁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州市中心支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南京银行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待金融监管机构核准)。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谢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钢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信贷业务处副处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南京银行行长助理,兼无锡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职业经理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职业经理人);江苏省宏观经济学会理事。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行长、财务负责人,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江苏金融学会理事,南京金融学会副会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朱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6,341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文凯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南京银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泰州分行行长;南京银行行长助理;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南京分行(筹)工作组组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苏宁消费金融公司监事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职业经理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业协会普惠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周文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3,8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谐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南京市建邺区发改局副局长,南京市建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南京市建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南京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南京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南京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南京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南京市纪委监委研究室(法规室)主任,南京市纪委监委派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职业经理人)(副行长任职资格待金融监管机构核准)。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陈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2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米乐(Miro Kolesar)先生  捷克国籍,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PPF集团北京代表处中国首席代表;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天津)副董事长;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总裁;杭银消费金融公司(杭州)副董事长;中国欧盟商会全国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消费金融工作组全国主席;银行工作组全国副主席;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战略市场发展部主管。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法国巴黎银行派驻)。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米乐(Miro Kolesar)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清松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营业部副主任,光华支行负责人、行长,洪武支行行长;南京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先后兼南京银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分行(筹)工作组副组长,南京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职业经理人)兼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宋清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6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志纯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热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泰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兼昆山鹿城村镇银行监事长;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职业经理人)兼董事会秘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秘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江苏地区召集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ESG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江苏省股份制企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银行业协会监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江志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9,881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晓江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南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自贸区业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南京银行业务总监。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职业经理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江苏省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陈晓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6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宣杰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信息技术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南京银行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南京银行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余宣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8,08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峰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珠江支行副行长,百子亭支行副行长、行长;南京银行人事教育处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山西路支行行长,城北支行行长;南通分行筹建组组长,南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南京银行营销总监。现任南京银行业务总监、总行机关党委书记。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朱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132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腊梅女士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无锡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无锡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南京银行业务总监兼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市金融学会理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徐腊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晓英女士  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机构处副主任科员、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稽查处主任科员;南京银行证券事务代表(总行部室总经理助理级)兼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部经理、南京银行证券事务代表(总行部室副总经理级)兼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经理。现任南京银行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姚晓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傲然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管理部战略管理岗、投资者关系部投资者关系管理岗、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现任南京银行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蔡傲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 2024-00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2月28日发出。会议由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吕冬阳监事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吕冬阳先生简历如下:

  吕冬阳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市物价检查所科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经济处副处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城市发展处处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政法纪检处处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南京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工会主席,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南京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吕冬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为:徐月萍监事、张吕林监事、郭俊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选举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名单为:马淼监事、王家华监事、王国彬监事、黄涛监事、戚梦然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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