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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延长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通知存款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即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6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3,402.3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通知存款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已到期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未到期的产品总金额为3,402.34万元(包含本次购买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署的相关通知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4-002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持有公司股份35,760,343股的股东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湘先进”)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6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新湘先进的一致行动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857,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512%。兴湘集团与新湘先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61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426%。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湘先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月8日,新湘先进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累计减持15,0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4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先进设备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新湘先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627%。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新湘先进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8.95元/股-9.26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新湘先进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52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18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23年6月17日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规情形。

  3、新湘先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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