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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签订《定点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德国某头部知名整车厂商旗下动力电池全资子公司签署了《Nomination Agreement》(定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客户供应锂电铜箔产品。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经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 交易对手介绍

  1、 交易对手方:德国某头部知名整车厂商旗下动力电池全资子公司

  2、 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三、 协议主要内容

  1、 产品类型:锂电铜箔

  2、 协议采购情况:客户向公司采购指定产品,协议就产品名称、数量、单价、交付安排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3、 协议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完成之日开始生效。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 协议对方系公司新签约客户,本协议将扩大双方合作范围和业务规模。

  若协议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2、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交易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地位、市场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也对公司未来在欧洲市场的布局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3、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4、 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人力、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本合同的顺利

  履行。

  五、 风险提示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协议的进展及重大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Nomination Agreement》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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