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新明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张新明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张新明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新明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张新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新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奕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郑亦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郑亦平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郑亦平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郑亦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889869-879
邮箱:irm@szskd.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郑亦平简历:
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学、法学双学位,历任湖北盛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助理、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主管、2021年开始至今任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亦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科达
股票代码:6883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奕宏
住所:广东省惠来县***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肖演加
住所:广东省惠来县***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黄奕奋
住所:广东省惠来县***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2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10楼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上市公司”、“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科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1)姓名:黄奕宏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4)身份证号码:44522419790503****
(5)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1)姓名:肖演加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4)身份证号码:44522419770609****
(5)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基本情况
(1)姓名:黄奕奋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4)身份证号码:44522419740406****
(5)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2
(3)法定代表人: 黄奕宏
(4)注册资本:237.8054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63726082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他企业和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8)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9)主要股东名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五)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奕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肖演加为黄奕宏的姐夫,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黄奕奋为黄奕宏的哥哥,2020年3月18日,黄奕宏、肖演加、黄奕奋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为黄奕宏持股51.54%的企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企业。
综上,黄奕宏先生与肖演加先生、黄奕奋先生、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深科达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可转债“深科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931,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2,931,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6%,详细情况如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深科达股份32,931,685股均系有限售条件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黄奕宏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肖演加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黄奕奋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盖章):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黄奕宏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肖演加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黄奕奋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盖章):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深科转债”或“可转债”)转股影响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奕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肖演加、黄奕奋、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对象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在此期间未发生转让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40.63减少至34.86%,合计被动稀释5.77%。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知悉因公司实施“深科转债”转股影响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自然人)
(1)姓名:黄奕宏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4)身份证号码:44522419790503****
(5)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自然人)
(1)姓名:肖演加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4)身份证号码:44522419770609****
(5)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基本情况(自然人)
(1)姓名:黄奕奋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4)身份证号码:44522419740406****
(5)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2
(3)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4)注册资本:237.8054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63726082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
(7)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他企业和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8)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9)主要股东名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具体 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实施可转债转股影响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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