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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6日以专人、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彩男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3.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595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80,000,000股变更为80,000,595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0,000,000元转变为80,000,595元。

  2023年7月,中国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了独立董事的相关履职要求。

  2023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修订。

  2023年12月,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红,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行了修订,并据此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2023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修订。

  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章程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已经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6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一心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表决情况: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前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548号《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4,38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4,886,792.45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06,792.4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71,82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于2021年3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8,930,000.00元、律师费用7,790,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502,407.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9,59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计划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累计投入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金额为1,390.68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现有生产场地限制、公司正常运营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等影响,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前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前。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上述拟延期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研发机构全面升级,提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半导体设备领域设备精密金属结构件研发实力和新产品开发素的,有利于提升集成装配的综合技术,为设备维修服务业务发展进行技术储备;有利于公司推进生产技术升级,完善制造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产业链建设;有利于借助智能化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累了多年的产品设计与制造工艺研发积累。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能够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项目具有较强可行性。

  公司认为实施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仅涉及预定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完成。

  六、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亚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东吴证券对华亚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1-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月2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143),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杨曙光  许湘东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会议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43;投票简称:“华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月2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12-66731856)到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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