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会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1日,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的节余募集资金9,899.03万元向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增资,以实施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975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97,791.11万元,超出部分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部分收益。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浙江八亿时空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一)浙江八亿时空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向浙江八亿时空增资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的节余募集资金9,89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据此,公司拟以节余募集资金9,899.03万元向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增资,以实施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分别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八亿时空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7,899.03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决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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