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其他保本型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三)投资方式
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授权总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不超过3年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降低投资风险。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收益较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不超过3年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通过具有资质许可的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债权投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子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子欣先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企业高质量成长需要、干部年轻化需要,决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董事长工作职责和公司战略发展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邱子欣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植铭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姜植铭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姜植铭女士简历
姜植铭女士,1973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2002年至2022年初,就职于丹纳赫集团贝克曼库尔特,历任分子诊断全球市场经理、生命科学及临床诊断亚太区市场总监、亚太区(中国外区域)总经理、全球高级副总裁及中国区总经理;2022年初至2023年12月,任武汉联影智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姜植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其他保本型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植铭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9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发行价格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15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 518Z0069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0,517.8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2,195.63万元,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为利息等。
二、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先后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本次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53,808.61万元及孳生的利息、收益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有一年以上的实施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其他保本型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按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全部过程均经保荐机构监督。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债权投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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