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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新乳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 关于“新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公开发行了7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乳转债;债券代码:1281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新乳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0年12月18日“新乳转债”公开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为 18.69 元/股,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2021 年 5 月 12 日,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乳转债”转股价格由 18.69 元/股调整为 18.54 元/股。

  2021 年 6 月 23 日,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新乳转债”转股价格由 18.54 元/股调整为 18.47 元/股。

  2022 年 6 月 15 日,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新乳转债”转股价格由 18.47 元/股调整为18.40 元/股。

  2023 年 6 月 20 日,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新乳转债”转股价格由 18.40 元/股调整为 18.32 元/股。

  2023 年 7 月 19 日,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新乳转债”转股价格由 18.32 元/股调整为 18.33 元/股。

  三、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865,812,256股变更为865,712,256股,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占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0.0115%,回购价格为9.6950元/股、9.1141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946,264.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经计算,“新乳转债”的转股价格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变,即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新乳转债”的转股价格影响较小,公司不进行“新乳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P0=18.33元/股;

  A1=9.6950元/股;

  A2=9.1141元/股;

  K1=-60,000/865,812,256=-0.0069%

  K2=-40,000/865,812,256=-0.0046%;

  P1=(P0+A1×K1+A2×K2)/(1+K1+K2)=18.3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15%。本次回购注销涉及3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分别为9.6950元/股及9.114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865,712,256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介绍

  1、2020年12月15日,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0年12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上述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6日,公司将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年1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等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356万股,于2021年5月12日上市。

  7、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万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上述事项。

  8、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万股。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2年7月4日进行了的公告。

  9、2022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确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87.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2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10、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34名激励对象的387.6万股限制性股票自2022年8月2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1、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万股。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12、2022年11月1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万股。公司已经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2年12月23日进行了公告。

  13、2023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3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308.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及;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1万股。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14、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1万股。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了上述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已经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3年7月19日进行了公告。

  15、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万股。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16、2023年12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万股。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了上述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一) 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分别因担任公司监事、主动离职已不再具有参与激励计划资格,该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514万股减少为504万股,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3人减少为30人。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15%,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0.7257%。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根据授予价格、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限制性股票所获得的分红及分红的利息,以及回购注销的原因分别计算如下:

  因担任监事需要回购的情况:每股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020、2021及2022年度每股分红金额)-(2020、2021及2022年度每股分红金额的利息)

  因主动离职需要回购的情况:每股回购价格=授予价格-(2020、2021及2022年度每股分红金额)-(2020、2021及2022年度每股分红金额的利息)

  据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分别为9.6950元/股及9.1141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946,264.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4)第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的资金支付,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5,712,256.00元,股本为人民币865,712,256.00元。

  (五)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65,812,256股变更至865,712,25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经计算,本次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新乳转债”的转股价格未做调整。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4)第0003号)。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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