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受托人直接回购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所涉H股股份并予以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2月13日和2024年1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已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项下的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签署协议,直接向受托人回购15,467,500股H股股票(以下简称“已购入H股奖励股票”)并已完成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办理情况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批准的《关于向受托人直接回购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所涉H股股份并予以注销的议案》项下的回购方案,公司已与受托人签署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作为买方)向受托人(作为卖方)回购公司15,467,500股H股股票,回购价格约为12.88亿港元(即受托人按公司指示及信托契约或《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规定于公开市场购入前述H股股份的总成本)。公司已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前述股份回购,并已于2024年1月18日在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人民币15,467,500元。公司将相应办理由此所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1:本次回购注销前的股份情况以2024年1月17日公司总股本2,968,919,386股为基础。
注2: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份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前的股份情况为基础,并且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购入H股奖励股票占公司2024年1月17日总股本的0.52%。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未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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