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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减持 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0.2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120,000股。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转让导致权益变动后,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持股比例由6.22%减少至4.92%,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月5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22%减少至4.92%,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4、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及履行已经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4-001);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此前承诺的情况;

  (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月1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69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46家、证券公司36家、保险机构2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4家、私募基金5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月15日上午7:00至9:00,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14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4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2家受让方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0.2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12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微电生理

  股票代码:68835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3784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YIYONG SUN(孙毅勇)在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微电生理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月18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6,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持股比例由6.22%减少至4.9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YIYONG SUN(孙毅勇)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8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毓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YIYONG SUN(孙毅勇)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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