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250名,授予股份数量17,735,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1.783%。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价格为4.03元/股。
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4年1月25日。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意见。
二、激励计划授予的情况
1、标的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03元/股
4、授予人数:250人
5、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7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3.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3.5万股 。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57人调整为250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87万股调整为 1,773.5万股。经查验,拟授予的 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认购款已缴纳完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6、本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当年是否可解除限售,由对应考核期内激励对象个人所在业务板块的考核排名决定。
① 农药制剂业务板块:
在本次对应授予人员的范围内,每年考核成绩排名后5%-10%的个人不能行权。由公司农药制剂业务板块人资中心出具具体考核方案,经其经营管理委员会确认实施。
② 特色生鲜消费业务板块:
在本次对应授予人员的范围内,每年考核排名后5%-10%的个人不能行权。由特色生鲜业务板块人资中心出具具体考核方案,经其经营管理委员会确认实施。
以上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实施考核办法》执行。当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同时满足,公司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否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将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出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一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授予资格;另外,一名拟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该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59人调至257人,授予总数量1,790万股调整为1,787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7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3.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3.5万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57人调整为250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87万股调整为 1,773.5万股。经查验,拟授予的 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认购款已缴纳完毕。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12日出具大华国际验字第240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12日止,公司共计250位激励对象缴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款71,472,050.00元(大写:柒仟壹佰肆拾柒万贰仟零伍拾元整)。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2,500,927.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12,500,927.00元。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
年1月25日。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94,765,927股增加至1,012,500,927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卢翠冬女士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53,913,939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35.578%,本次授予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动0.624%,持有的控制权比例变动至34.95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测算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3244元。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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