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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2月19日(周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9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19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5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议案2、议案3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饶依琳,联系电话:0755-2606724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2月18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定董事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监事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综合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中的外部董事李太权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5、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6、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经核算,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如下: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薪酬标准

  

  董事李太权及拟任董事范智泉不在公司领薪。

  (二)薪酬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窦春雷先生于近日辞职以及公司原有两名董事席位空缺,为补全董事会人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与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9条的约定,新兴集团推荐范智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推荐李海荣先生及周家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同意补选上述三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范智泉先生、周家槺先生及李海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范智泉先生、李海荣先生及周家槺先生简历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4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智泉先生简历

  男,出生于1974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专业。曾任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起至今,任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

  范智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荣先生简历

  男,出生于197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路劲基建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平顶山路劲许南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飞乐创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不须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闪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23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李海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家槺先生简历

  男,出生于1995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香港钜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法务经理、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理。于2022年4月入职公司担任法务总监,负责公司法务、合规及风险控制相关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家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娜娜、杨伟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了《关于确定监事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公告》。

  全体监事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程宗玉、李太权及独立董事周到、张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1.1《关于补选范智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补选周家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补选李海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关于确定董事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程治文,其薪酬根据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公告》。

  董事程宗玉、程治文及独立董事周到、蒋岩波、张博作为关联人,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任职的高管职务确定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公告》。

  董事程宗玉、程治文作为关联人,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太权投反对票的理由为:公司2023年业绩下滑,公司总裁薪酬与2023年相比保持不变,未体现绩效与薪酬挂钩的原则,反对总裁2024年薪酬,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则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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