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董事长曹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董事长曹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但仍担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曹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曹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董事王静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附简历:
王静女士,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企业理财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政治部副主任、团委书记、供水部党委委员、副经理;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武汉阿拉德水表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王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2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凯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程飞先生、岳源先生、李磊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投票表决,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军、温莉莉、刘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武汉控股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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