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元/股调整为39.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4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51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2%,最高成交价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5元/股,成交金额244,797,334.8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上年同期会计数据追溯说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前,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500.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2,603.9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3.05元/股;调整后,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501.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2,605.0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3.0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以及市场竞争等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与2022年度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度业绩同比下滑。

  (二)公司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成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约8,718.45万元,已计入本报告期损益,对2023年度业绩影响较大。剔除该因素影响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75,910.68万元至79,910.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5.56%至53.22%。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

  2、公司2023年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