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621,81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60%,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色能源混改基金”)。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已自愿延长所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份1,530,0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25年1月1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3,030,303,03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3,787,878,787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92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257,87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080%。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绿色能源混改基金。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中所做的承诺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21,81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60%。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名,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绿色能源混改基金持有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承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规范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备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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