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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号)。

  公司就与江有归、付海鹏之间关于自愿追加的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事项,已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

  公司后续收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市中院”)送达的(2023)浙08民初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衢州市中院依法对江有归、付海鹏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被告江有归、付海鹏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市中院”)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院送达的(2024)浙01民初180号之《案件受理通知书》。公司将按照杭州市中院要求,积极配合案件相关工作。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并配合法院推进本次案件,如有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1民初180号之《案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30亿元,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22亿元。

  ●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000万元到-46,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000万元到-42,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30亿元。

  2、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22亿元。

  3、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000万元到-46,000万元。

  4、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000万元到-42,000万元。

  5、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1.95亿元。

  2022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76亿元。

  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604.04万元;

  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750.35万元。

  (二)每股收益:-1.16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停止传统互联网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根据现行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

  2、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持有其他非流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受宏观经济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公允价值下降,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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