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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拟延期至2025年2月。

  ● 公司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2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公司,实施地点由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和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金额9,774.21万元调整为0元,“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7,136.43万元调整为4,136.43万元,调整的金额合计12,774.21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1:“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9月结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将对“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公司现有户外用品研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研发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旨在建设具备智能化管理水平的物流仓储仓库,有效合理进行库存管理,提高整体生产管理水平。目前全球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虽然未来行业长期形势向好,但国内外复杂的形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各业务发展状况,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完成。为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募集资金使用的浪费,确保项目利益最大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调整,均延期至2025年2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该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扬州金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0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03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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