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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善麒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丁子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此议案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微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微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婷婷女士、高欢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7.01元/股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3.77元/股之间的较高者,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4年1月29日收盘价为31.51元/股,董事会审议后的转股价格将高于1月29日收盘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转股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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