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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何小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华耀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1、何小毛先生个人简历

  何小毛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工业设计

  专业文学学士。曾任TCL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历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视讯终端产品线设计总监,智能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事业部总监,智能硬件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全球端到端副总经理,国内终端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何小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2、华耀虹女士个人简历

  华耀虹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厦门大学金融系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中心副总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华耀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下午14:00起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38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对成品市场销售价格影响较大,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公司将继续根据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将影响公司2023年期末净资产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为3974.32万元。

  3.截至本业绩预告披露日,公司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实际计提金额尚需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确定。减值测试最终结果可能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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