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3年6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2024年2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813,48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3.95%,回购最高价格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8.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999,606.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5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0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增持金额为20,097,275.00元。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除了上述情况,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年度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后,公司有限售股份、无限售股份及总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股份减少102,000股,公司总股本由2,272,085,706股变更为2,271,983,706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7,928,994股。该非公开发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47,928,994股股份,股份限售期于2023年8月13日届满。公司已于2023年9月8日在中登公司办理上述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禁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5,057,8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56,925,906股。
3、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6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582,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9月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为9,475,2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62,508,506股。
4、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选举为公司监事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4,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股份减少224,500股,公司总股本2,271,983,706股变更为2,271,759,206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89,813,484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