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河南海王集团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河南海王康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济”)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河南佐今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佐今明”)向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河南海王汇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汇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银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解放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海王(湛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海王”)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陕西海王银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安徽海王皖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皖南”)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海王医药安庆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海王”)向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四川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成都瑞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希”)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四川帆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帆远”)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海王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器械”)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上海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河南海王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4、保证期间:
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河南海王集团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集团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法、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河南恩济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恩济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物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宁夏海王向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所需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执行费、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河南佐今明向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佐今明向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损失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为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为河南汇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汇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九)为河南银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解放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解放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解放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解放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十)为湛江海王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湛江海王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一)为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应收利息、复利、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二)为海王皖南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皖南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海王医药安庆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王医药安庆有限公司与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川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海王医药安庆有限公司
债权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川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三)为六安海王向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六安海王向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四)为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海王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五)为成都瑞希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成都瑞希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六)为四川帆远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帆远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七)为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方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签署《(保函)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确定期内债权人为被保证人开具的一系列保函金额、银行垫款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税金和汇率差等一切根据《协议书》应有被保证人支付的费用和债权人实现本项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十八)为上海器械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九)为上海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7.23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93.6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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