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7,689.2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109,545.45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5,434.24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16%。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全资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坪”)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3)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宁市晶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3,8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为10年,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4)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来安县晶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来安晶能”)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7,955.23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10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以及来安晶能100%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5)上海晶坪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申请本金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1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站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7)公司全资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创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创能”)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3.14亿元的项目融资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8)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建德市晶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晶辉”)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15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站设备、电费收费权和其他应收账款、以及建德晶辉100%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9)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宜兴市盛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盛能”)、长丰晶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晶尚”)、宁波市晶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晶美”)、楚雄市晶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航”)、盐城晶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晶鸿”)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600.00万元、517.00万元、224.00万元、1,000.00万元、47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均为10年,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0)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饶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的单一资产池一般风险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上述额度拟以公司持有的票据、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单位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资产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2、为开展售电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慧能”)向保险公司申请本金合计为人民币5,760.00万元的履约保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为晶科慧能申请上述履约保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具体如下:
3、为确保分布式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新项目投资的实施,公司为上海晶科下属公司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条款范围内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南昌晶顺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晶顺”、“承租人”)租赁南昌市丰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建筑的屋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公司、南昌晶顺与其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为南昌晶顺在能源管理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南京市晶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晶若”、“承租人”)租赁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旗下建筑的屋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并与其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公司为南京晶若在能源管理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63.00万元,担保协议已签署。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2)及《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78)。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三)担保额度变化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担保余额根据担保的融资款项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担保额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上海晶坪向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二)公司为晶科有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保证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公司为海宁晶步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债权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四)公司为来安晶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五)公司为上海晶坪向永赢金租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单笔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与基于主合同所发生的租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债务人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债权金额之和。
(六)公司为上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七)公司为莆田创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质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八)公司为建德晶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提前终止损失金、提前还款补偿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租赁物使用费、保险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债务、义务;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九)公司为宜兴盛能、长丰晶尚、宁波晶美、楚雄晶航、盐城晶鸿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十)公司向中信银行上饶分行提供质押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押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晶科有限、晶科科技为晶科慧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晶科有限为晶科慧能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单约定的保险责任履行期限届满3年时止,晶科科技为晶科慧能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
3、担保范围:保险单项下保险公司因承担保险责任而实际赔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金,以及该金额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保险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二)公司为南昌晶顺、南京晶若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能源管理协议有效期内。
3、担保范围:能源管理协议项下承租人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由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前述债权或相关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和赔偿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上述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投资的实施需求,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5,434.24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31.1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2,554.48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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