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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24-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以电话、传真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力进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决定、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号)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05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主要包括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拟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最终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三)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五)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八)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在注册额度内可滚动多次发行。

  二、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决定、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6、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7、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改善公司流动性,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 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1日

  至2024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年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 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 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息为准。

  (2) 登记时间:2024 年 2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6:00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 邮编:400060

  联系电话:023-81155758 、81155759

  传 真:023-81155761

  联 系 人:李俊杰、杨丽华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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