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02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云杰先生、沈陶先生、秦锋先生、仝芳妍女士、张力上先生、周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与厦门瑞彬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相关文件及办理注册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 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与厦门瑞彬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增资相关文件及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 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 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03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景和服务”)、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景和制造”)与厦门瑞彬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厦门瑞彬”)于2024年2月6日在北京市签署了《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分别向景和服务、景和制造增资人民币10,780万元、97,816万元,并通过景和服务、景和制造与厦门瑞彬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9,208万元,其中,景和服务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880万元,景和制造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7,916万元,合计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35.19%,厦门瑞彬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0,412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64.81%。合伙企业设立完成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将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9,208万元(上述公司向景和服务与景和制造增资、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合称“本次对外投资”),用于筹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71号)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1号)。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及《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中公司向景和服务、景和制造增资并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合伙企业向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厦门瑞彬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景路60号三楼C区253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厦门傲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编号为SSJ67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相互关系:厦门瑞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厦门瑞彬与厦门傲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厦门瑞合盛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厦门瑞合盛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83%的股份;
厦门瑞彬的有限合伙人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北京华彬庄园绿色休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华彬庄园绿色休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2%的股份。
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厦门瑞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厦门傲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1996%,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99.8004%。其实际控制人为李超。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增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10,780万元。
经营情况:景和服务为因本次交易目的新设立的主体,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景和服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服务;企业管理;控股公司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增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97,816万元。
经营情况:景和制造为因本次交易目的新设立的主体,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景和制造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暂定,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主要出资人的出资规模和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景和服务、景和制造及厦门瑞彬公司均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增资方式: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9,208万元,其中19,9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89,2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经营情况: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因本次交易目的新设立的主体,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景和服务(普通合伙人)
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甲方):景和制造(有限合伙人)
乙方:厦门瑞彬(有限合伙人)
(一)合伙企业的组建
1、目的
本合伙企业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设立,除作为本次交易的持股平台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对外进行其他投资,亦不对外募集资金。
2、期限
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五年,但是经普通合伙人全权决定可以延期或提前终止或清算;若出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情形,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延期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出资
1、各合伙人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缴并实缴出资,具体出资金额见“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三)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各方同意,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前应按照奥瑞金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管理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3、合伙人未按约定时间足额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普通合伙人有权要求该合伙人在出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内缴清应缴出资。
(三)责任和赔偿
1、每一方应对受偿方主张的、支付的、遭受的或产生的任何和所有直接由于以下产生或造成的、基于以下的、或与以下相关的损失、损害、责任、索赔、罚金、税费、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顾问费)补偿其他方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受偿方)并使其免受损害:(a)其在本协议下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文件所作的任何陈述和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有所违反,或者(b)其未能适当及时的履行或完成本协议下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文件或文书下要求履行的任何承诺和约定。
2、在不损害一方根据本协议所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各方承认并同意,赔偿金可能不足以补偿对本协议的违反,因此中国法律允许的禁令和实际履行(可与赔偿金同时提起主张)对于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也是适当的。
3、在不损害上述两条一般性的基础上,各方同意:
在不影响“(二)出资”第2款规定的前提下,若因任何合伙人未按“(二)出资”第1款约定缴付出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缴纳而未缴纳出资款的万分之三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用于筹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过程中,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除本次对外投资外,公司还在与金融机构进一步沟通本次交易的融资安排。此外,根据相关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竞争要约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04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登记证明材料相关证件。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9:00-10:00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24年2月21日16:30之前(含当日)送达至公司。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22,并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本次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石丽娜、王宁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010-8528 9512
电子邮箱:zqb@orgpackaging.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1,投票简称:奥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 年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身份证号/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注:截至2024年2月19日收市时)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05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粮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或“潜在要约”)。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提出。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的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提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24.40%的股份,标的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潜在要约的条款及相关安排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未来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71号)。
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1号)。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后续工作。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及《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与厦门瑞彬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由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9,208万元,用于筹划本次交易。《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3号)、《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2号)。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过程中,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除本公告上述进展事项外,公司还在与金融机构进一步沟通本次交易的融资安排。此外,根据相关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竞争要约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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