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作为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一部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10,000万元(上下限均含本数)以不超过23.50元/股(含本数)价格回购股份。按23.5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2.77-425.53万股。
● 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之条件。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以回购价格23.5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下限为2,12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本次回购数量上限为4,255,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3.5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07,516.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6,597.57万元,货币资金为393,791.66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9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约占公司货币资金的2.54%。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向全体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全体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没有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审慎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发布了《关于前10大股东及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
(二)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37517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予以披露。
1. 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
2. 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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