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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7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陇科学”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如下: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12.7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6.1亿元;子(孙)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0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0.0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0亿元;子(孙)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1亿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担保进展情况

  1、西陇科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在办理各类融资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为限。

  2、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西陇科学在办理各类融资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为限。

  3、西陇科学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在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办理融资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务的最高额本金(不含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本次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已经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批准的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西陇科学为子公司佛山西陇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29日。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00万元为限,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债权人名称: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债务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拍卖费及其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8年1月17日

  担保金额:担保债务的最高额本金(不含保证金)余额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子公司佛山西陇对西陇科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29日。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000万元为限,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含本次披露的担保在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7,875.86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8,889.05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5%和34.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西陇科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佛山西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西陇科学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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