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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昌转债”,债券代码“12321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6日, 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因遇法定节假日原定转股开始日2024年2月16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19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截至本公告日,当前“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9.62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2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9.62元/股的85%,即25.18元/股的情形,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29.62元/股),则“宏昌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昌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三)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仔细填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4年3月9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砚

  2、电话:0579-84896101

  3、传真:0579-82271092

  4、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5、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

  附件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3月11日在浙江金华召开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08

  2、投票简称:宏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2024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2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9.62元/股的85%,即25.18元/股的情形,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29.62元/股),则“宏昌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授权管理制度》。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控股”),实际控制人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及陆灿先生,陆宝宏先生控制的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盛”)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1: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二、公司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如下:

  

  注1: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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