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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06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材料方式发出。曾北川非执行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才智伟非执行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有效表决票1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韩建红、唐一鸣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1.同意聘任韩建红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聘任唐一鸣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韩建红先生、唐一鸣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韩建红先生、唐一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副行长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建红先生、唐一鸣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韩建红先生、唐一鸣先生自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履职,任期至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韩建红,男,1969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湖州分行行长,华夏银行温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唐一鸣,男,1979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北京银行研究发展部(创新办公室)总经理、通州管理部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京南管理部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京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建红、唐一鸣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2028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一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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