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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 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1、根据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共计转增20,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0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于报告期内完成。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已将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变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示。

  2、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编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情况说明

  随着IC半导体、精密制造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相关产业投资加速,带动洁净室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本年度订单量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上涨。

  (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00,889.95万元,同比增加2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26.18万元,同比增长24.5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0,678.50万元,同比增加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8,958.24万元,同比增长7.97%。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在手订单充裕,执行工程项目量较多。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4-009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梁进利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志豪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萧静霞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虞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圣晖集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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