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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21.00亿美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0.00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20.00亿美元;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1.00亿美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金寨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国轩”)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白马峰路与金家寨路交叉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间接持有金寨国轩100%股权。

  金寨国轩于2023年3月16日成立,暂无最近一年(2022年度)财务数据,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金寨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轩”)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巍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国轩100%股权。

  江苏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江苏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

  成立时间:2018年2月5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15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锂电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新能源100%股权。

  南京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开宇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252KV及以下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智能数字化开关设备及配套装置部件、电力变压器、岸电电源、轨道交通电气设备、船舶电气设备、充电桩、节能环保电器及设备、箱式变电站及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太阳能电站、风能电站、储能电站建设;太阳能电站、风能电站、储能电站配套电气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变电站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充电站的设计、总承包及运营管理;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动车车载电源、车载充电机、控制器、电动机、高压箱、电池箱类汽车配套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源电器100%股权。

  东源电器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东源电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34-2024-合肥-021-01)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PSBC-34-2024-合肥-021的《开证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2、《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银团保证字第[金寨国轩储能锂电池项目二期]2024001号)

  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

  代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借款人:金寨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牵头行、代理行、各贷款人与借款人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编号:银团字第[金寨国轩储能锂电池项目二期]2024001号),包括此后不时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9303202400000003)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最保字第264号)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

  5、《贸易融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2024-ZH09059-01-05)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

  债务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PSBC-2024-ZH09205-10-NT-005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支用主合同项下贸易融资借款而发生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民币6,591,419.12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086,512.5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3.8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5,888.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6,818.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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