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秋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朱秋红女士、董事张鹏先生,独立董事满洪杰先生、孔祥勇先生、王新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白璐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减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均为普通表决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秋艳、李悦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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