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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21号楼203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士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已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达辉(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倢欣、杨政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6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券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2月27日起45日内,每日9:30-11:30;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7栋01室一楼会议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0277832

  5、邮箱地址:shareholders@hitrendtech.com

  6、邮政编码:201203

  7、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日或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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