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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1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罗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3,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1,387.22万元。结合公司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年回购方案)中的2,821,24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共2,821,24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11,226,800股减少为108,405,552股,注册资本将由111,226,800元减少为108,405,552元。

  一、回购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6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6)。

  2021年5月22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21,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回购最高价格48.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9.41元/股,回购均价45.2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27,656,222.8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2020年回购方案中的2,821,24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226,800股减少为108,405,552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备案等事宜。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2,821,248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4%。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事宜。《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相关方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近期,公司拟新建(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研究中心,可同时满足公司新型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开发、光固化应用技术、工艺研发和优化、光刻胶及其中间体开发、半导体化学材料等多方向项目开发需要。选址和评估过程因需多方咨询政策以及受前几年外部环境影响的原因,进度不及预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确定总部及研发大楼新址。

  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研发工作的开展。此外,公司还通过与南开大学等高校进行合作来推动新项目的研发进展。

  在新的研究中心方案确认之前,由于实验需要,公司在现研发中心实验室旁又新增租赁了469.46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建建设。现公司研发中心总面积达到2,440平方米,其中,设有实验室14间,分析室1间。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研发实验,已购置电位滴定仪、全自动反应量热仪、电子天平、气相等仪器设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已用募集资金投入287.7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综合考虑“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仅对“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项目在后续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9日

  至2024年3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3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蕾

  地  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58330799

  传  真:022-58330748

  邮  箱:jiuri@jiuri.com.cn

  (二)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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