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桂科高字〔2024〕1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5000594,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3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2023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