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范经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范经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范经华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范经华先生简历
范经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加入铁道部大桥工程局五处,1997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中铁大桥局桥机厂总会计师,2003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中铁大桥局港深西部通道香港段项目部总会计师、纪工委书记,2004年11月至2005年9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2005年9月至2011年6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同时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监事、审计部部长,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同时挂职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13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4年6月至2020年1月同时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专职董事监事,2021年1月起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2023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公告日,范经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派往所属企业专职董事监事外,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11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威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张威先生简历
张威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加入铁三局线桥总队,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2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同时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2023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公告日,张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12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威先生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葛瑞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葛瑞鹏先生(简历附后)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业务,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葛瑞鹏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777888
传真:010-83777603
电子邮箱:ztgyir@crhic.cn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葛瑞鹏先生简历
葛瑞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7月至2020年3月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期间,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兼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兼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兼投资管理部部长。截至公告日,葛瑞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24-008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出席会议;
4、副总经理谭顺辉、王建喜,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副总经理石庆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琳琳、邓万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10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张威主持。公司全体监事,纪委书记陈立峰,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威先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张威、卓普周、杨峰、傅继军、王富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张威担任主任委员。
2、傅继军、杨峰、高剑虹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傅继军担任主任委员。
3、王富章、傅继军、高剑虹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王富章担任主任委员。
4、张威、卓普周、傅继军、王富章、高剑虹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张威担任主任委员。
5、张威、卓普周、杨峰、傅继军、王富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由张威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卓普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卓普周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谭顺辉先生、王建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宁辉东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聘任谢喜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聘任石庆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杜娟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会计师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谭顺辉先生、王建喜先生、宁辉东先生、谢喜安先生、石庆鹏先生、王杜娟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葛瑞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卓普周先生简历
卓普周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加入铁道部第一工程局三处,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2020年7月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主持党委和董事会工作),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5月起同时任本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卓普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顺辉先生简历
谭顺辉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加入铁道部隧道工程局一处,2009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期间,2011年9月至2013年11月同时任董事;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董事;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谭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建喜先生简历
王建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加入铁四局新线铁路运输处,2008年3月至2011年1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王建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宁辉东先生简历
宁辉东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加入铁道部隧道局一处,2009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至2022年3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期间,2013年6月至2019年12月、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8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济师、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2023年2月起同时担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3月起同时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截至公告日,宁辉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喜安先生简历
谢喜安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加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2002年3月至2005年7月任中国铁路工程中东公司副总经理、综合部部长;2005年7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海外经营开发中心综合部部长;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期间,2010年2月至2010年5月同时担任中铁中东海事工程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2月同时担任中铁国际港航总承包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6年5月至2022年3月担任中国中铁直属项目经理部党工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2019年6月至2022年3月同时担任中国中铁直属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2022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截至公告日,谢喜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石庆鹏先生简历
石庆鹏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18年6月调入本公司,历任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石庆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杜娟女士简历
王杜娟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加入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公司;2014年4月至2023年1月先后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期间,2017年8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兼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工程研究院党工委书记、院长,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3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截至公告日,王杜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13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召开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荟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张威(董事长)、卓普周、杨飞(职工代表董事)、杨峰
独立董事:傅继军、王富章、高剑虹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1.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威
委员:卓普周、杨峰、傅继军、王富章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继军
委员:杨峰、高剑虹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富章
委员:傅继军、高剑虹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威
委员:卓普周、傅继军、王富章、高剑虹
5.科技创新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威
委员:卓普周、杨峰、傅继军、王富章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成员:范经华(监事会主席)、麻晋超、陈荟羽(职工代表监事)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卓普周
副总经理:谭顺辉、王建喜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
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谢喜安
副总经理:石庆鹏
总工程师:王杜娟
董事会秘书:葛瑞鹏
五、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基华先生在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600528 公告编号:2024-01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古泉”)、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臻7号”)、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臻8号”)共持有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51,278,55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1%,其中中原股权持有公司93,677,55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2%;河南古泉持有公司32,201,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嘉臻7号与嘉臻8号分别持有公司12,700,000股股份,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原因,拟自2023年8月5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0,20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
2024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原股权《关于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2月27日,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2021年8月,中原股权一致行动人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中原股权中铁工业定增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向嘉臻7号、嘉臻8号转让12,700,000股;2023年6-7月,中原股权将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河南古泉转让32,201,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中原股权、嘉臻7号、嘉臻8号合计减持计划不超过40,20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中原股权及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未实施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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