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和2024年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58,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7.50元/股,最低价格为39.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128,300.52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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