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号
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26号)。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4,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本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公司总股本由640,205,880股变更为532,716,095股。申宏产投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仍为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申宏产投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327,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1号)。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申宏产投出具的《关于减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申宏产投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申宏产投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来源于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申宏产投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尚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申宏产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宏产投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亦不存在减持数量超过规定额度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 申宏产投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申宏产投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仍需遵守大股东持股变动相关限制性规定。
4、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关于减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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