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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1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4日(星期一)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自查,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曾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百若克”)提供的无偿借款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借款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号)。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16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自查,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曾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百若克”)提供的无偿借款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992.5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3月1日

  注册资本:2113.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岱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9号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国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医疗器械销售(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I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2023年1月-12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借款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992.56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为公司提供无偿借款事项旨在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借款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利息费用、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无偿提供的借款,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岱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借款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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