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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由路向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结合公司年度主要经营目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拟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4、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路向前先生、赵殿华先生、赵永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6,375,009.84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总股本206,282,4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769,457.40元(含税),占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9.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12亿,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2、理财额度

  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12亿,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3、理财品种

  理财选择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已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由周拥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三)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辉,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晓辉,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5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比2022年度增加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比2023年度未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所进行了审查,大华所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充分了解大华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要素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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