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1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5.82元/股,最低价为5.10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6,469,3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月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首次回购情况: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25%,回购成交最高价为5.13元/股,最低价为5.10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072,9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4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1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5.82元/股,最低价为5.10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6,469,3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黎锋持有公司股份6,0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6,084,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7,30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6%;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 183,746,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6.25%,占公司总股本的28.43%。
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46,208,651股,占比数均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数、控股股东持股数为基数。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关于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含本次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89,126,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的22.4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9%,对应融资余额19,500万元;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31,55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的7.94 %,占公司总股本的4.88 %,对应融资余额7,500万元。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主要为融资提供担保,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与经营收入等。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业务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质押到期前,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做好合理还款安排。目前质押公司股票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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