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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发行价格为17.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3号),确认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25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21)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4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与原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0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拟延期至2024年12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3号)验证确认。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延期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延期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建设”,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影响项目进展的主要原因有:①公司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对项目的评审、优化方案时间长;②部分供应商的设备未能按时供给,影响了项目的进度;③项目开展涉及湘潭市莲花路建设相关的政府决策过程时间长,影响了公司项目的总体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且,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湘电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02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4)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5)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0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3)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越雷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舒源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陈共荣(主任委员)、周健君、张越雷、王昶、王又珑;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陈共荣(主任委员)、周健君、舒源、王昶、王又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4)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5)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受内外部相关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为确保该项目稳步实施,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同意公司将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拟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03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董事8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越雷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舒源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陈共荣(主任委员)、周健君、张越雷、王昶、王又珑;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陈共荣(主任委员)、周健君、舒源、王昶、王又珑。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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