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均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6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39,672.55万元调整为49,457.29万元,增加9,784.74万元;该项目拟投入IPO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20,611.8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0,625.71万元,使用比例为87.4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00.73万元(不含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99,943,551.85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4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943,551.85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首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
至2024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10: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议案12: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道军、粟记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12日16:30前送达。
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70216
联系人:金霞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811301-302/0898-66811743
邮箱:info@jst.com.cn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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