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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2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复旦微电”)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8,028.28万元的比例为29.89%。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28.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7 月 3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复旦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适当以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028.2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复旦微电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1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2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3年全年计提各项减值损失约14,714.99万元。其中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账款等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应收账款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约为1,363.05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受近期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下滑等影响,公司相关芯片产品需求减少、价格下降,经减值测试,2023年全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约为12,053.21万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全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为1,298.7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全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为14,714.99万元,将导致2023年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约14,714.99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3年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其他说明

  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0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1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12,0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0.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3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80,282,781.80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6-7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50,796,226.42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696,803,773.58元已于2021年7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651018800135028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0219002417107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8110201013101347264)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1,591,181.80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11,085,644.6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活期存款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已于2024年1月22日完成销户,结余资金已全部转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使用和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已于2023年8月结项,因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以及资金利息形成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使用69.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专项账户中管理。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在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374,561,298.3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69429_B02号)。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74,561,298.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730,425.73元,总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291,724.0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此之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主要产品项目于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设计定型,该项目所涉及产品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8,822,510.50元、289,953,002.59元和439,894,553.94元,共计人民币898,670,067.03元。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经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暂时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2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648,000,000.0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人民币11,085,644.62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6.27%。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结项。“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0,000万元,因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以及资金利息形成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使用69.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专项账户中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应当于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本报告中披露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9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4号)核准同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282,781.80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6-7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651018800135028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0219002417107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8110201013101347264)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无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余额。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已于2024年1月22日完成销户,结余资金已全部转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户进行使用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结项。“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0,000万元,因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以及资金利息形成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使用69.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专项账户中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应当于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本报告中披露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1746_B02号)认为: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复旦微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1746_B02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主要产品项目于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设计定型,该项目本期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39,894,553.94元。

  注2:“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已于2023年8月结项,因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以及资金利息形成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使用69.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专项账户中管理。

  附表1(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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