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3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邓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邓文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唐璐女士、于志勇先生、吴学军先生、沈松林先生、胡涛先生、独立董事吕先锫先生、独立董事陈祥贵先生、独立董事李铃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现场出席1人,视频通讯方式参会2人;
3、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何昌军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律师:李伟、龚钰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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