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20年9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388,825股,发行价格为4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99.9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2.51万元,初始存放于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110061415013000530548。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6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募投项目投入资金5,153.9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111.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872.53万元(含净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开立了账户号为110061415013000530548的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03日已销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了账户号为19399901040067058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连同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与开户银行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22年10月18日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鉴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2022年10月18日起,中信证券对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佳利电子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代表人可根据需要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相关资料,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5G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1,230.88万元(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3,150.3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由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存在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项目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情况,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5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23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74,501股,发行价格为30.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07.59万元,初始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3959075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募投项目投入资金29,954.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54.6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855.94万元(含净利息)。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开立了账户号分别为639590754、639590512、639590553和639590711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立了账户号分别为110060974013005351182、110060974013005351258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北京”)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开户银行各方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代表人可根据需要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相关资料,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6.07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7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用于公司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建设。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情况,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 26 日
附表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 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本表内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 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本表内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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