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辛仲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6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44.5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司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使用授信额10.37亿元,未使用额度20.79亿元。
上述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7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8号)。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估计变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9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10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拓泓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917.3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和促进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经营发展,应拓泓新材银行授信担保申请,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拓泓新材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注册资本:5,500.2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和鹏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相关原料的进口及公司产品的出口业务、相关产品及原料的贸易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发、制造、销售;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泓新材57.92%股权,其他股东方为:邹招明(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21.59%)、黄埔军(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17.67%)、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2.82%)。
拓泓新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授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拓泓新材股东邹招明、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按照其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的比例保证公司担保的贷款额度。
以上其他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本次为拓泓新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拓泓新材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拓泓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其他股东邹招明、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提供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917.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8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所涉产品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管理仅限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
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预计未来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大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均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且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与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日常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6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9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等因素影响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折旧费用约166.72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及净资产约166.72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民爆”)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搬迁技术改造项目落地,预计将在2025年9月底完成国家工信部生产评审许可并投入使用。现地面站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难以客观公允反映资产实际使用状况。
为更加客观公正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结合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进行了梳理,拟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对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残值率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年3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等因素影响下,本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折旧费用约166.72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及净资产约166.72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针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规定,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期限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该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国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国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10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国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集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3,852,441.88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21,241,82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186,27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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